之前在霍爾果斯注冊公司可以享受財政補貼,有7檔財政獎勵標準,按照留存霍爾果斯地方財政的總額的一定比例獎勵,但是目前該政策已經取消。
以下政策目前不能享受了,霍爾果斯鼓勵獎勵類投資產業新設立企業,納稅人一個納稅年度內霍爾果斯園區實際繳納稅款,增值稅、營業稅、所得稅及附加稅等留存地方財政的總額按如下標準獎勵:
留存地方財政總額 |
財政獎勵 |
100萬-300萬 |
15% |
300萬元--500萬元 |
20% |
500萬元--1000萬元 |
25% |
1000萬元--2000萬元 |
30% |
2000萬元--5000萬元 |
35% |
5000萬元--1億元 |
45% |
1億元以上 |
50% |